一、
组织管理
法学院按规定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
接收专业和规模
1、推免生接收为硕士推免生和直接攻博推免生。
2、接收专业:硕士推免生(学术型硕士)按3领域接收,领域内共10个专业。硕士推免生(专业型硕士)按2个专业接收。
直博生按领域接收共2个指标。具体情况,如下表:
类型
领域/专业
专业
直博生指标
招生导师及备注
硕士推免生
国家治理法治
030101法学理论
/
我院自2027级起推行学术学位研究生长周期培养模式,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统一按硕博贯通体系招生。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4刑法学
030106诉讼法学
0301Z3纪检监察法学
民商事法治
030105民商法学
经济法治
030107经济法学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09国际法学
0301Z1金融法学
专业学位
035102法律(法学)
035101法律(非法学)
直博推免生
国家治理法治
030104刑法学
1
030104刑法学:唐稷尧
030107经济法学:高晋康
直博生入校后即取得博士学籍,按照直博生方案培养
经济法治
030107经济法学
1
3、法学院拟接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额的50%,生源较好的专业可适当提高推免生接收比例。直博生各领域招生名额均不超过1人。
三、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申请人本科毕业院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术型硕士推免生:本科专业必须是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不含辅修专业。
(2)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本科专业须为非法学类;申请法律(法学)专业,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类(0301)。
(3)法律(非法学)专业欢迎除法学类专业外的其他所有专业考生报考。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先后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
https://yjsbm.swufe.edu.cn/STU/Stulog/Index
”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两者缺一不可,任何一个系统未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1) 填报时间:“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7月上旬—8月31日;“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9月22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2、资格审查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由研究生院复核后在学院主页公布复试名单。
3、复试
确认参加我院考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参加复试。复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三部分,重点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复试形式为:面试
(1) 复试时间:考核工作将依据上级政策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复试地点:待定
(3) 硕士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
(4)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务必按顺序装订:
①《西南财经大学2027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简表》(系统报名结束后打印)
②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及学生证复印件(须注册至至少第五学期;个人信息及注册页面即可,复印至同1页)。
③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⑤外语考试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⑥获奖证书、社会活动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
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表
(5)提交材料时间及方式:
9月3日以前以
顺丰快递
(请勿使用其他快递方式,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通博楼C322室,杨老师028-87092273。
注:所有申请材料请按以上顺序、双面打印/复印装订,请勿夹杂重要原件,材料不予退还。
五、 拟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硕士推免生在一级学科内按领域不区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博生分领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4、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并在系统中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录取信息确认:
(1)申请人务必于2025年9月22日24:00以前完成信息注册并提交志愿信息(教育部系统开启时间若有改变,相关时间将另行通知)。
(2)申请人填报的志愿信息必须与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研招办复核后在系统内发放复试通知。
(3)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
(4)研招办对确认复试的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接到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调剂
不接收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
七、递补机制
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和推免生招生计划,适当确定待递补名额。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待递补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其他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咨询电话:028-87092273 联系人:杨老师
法学院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