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航空航天学院时间:2025-09-17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严格执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标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切实保障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学院的复试工作。
组 长:奉飞、李卫国
副组长:曾忠
成 员:陈立明、姚建尧、张赛、蹇开林、张晓敏、赵友选、李海涛
秘 书:张琳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将按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组建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院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方向组建若干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其中硕士推免招生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直博生推免招生考核小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考生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的教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6级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人数为39名,直博生3名。实际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拟录取人数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数据为准。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时间:2025年9月20日 8:00
考核方式:考核将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申请者需提前了解流程,准备好面试设备,并遵守保密规定(即在面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直播、录屏和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面试相关内容)。面试要求申请者在封闭、安静环境中进行,申请者应注意提前安排面试场所。
五、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预报名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00。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审查材料或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考核。学院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发送站内信息,请务必及时查询。凡以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核或拟录取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推免复试费150元/人。
3.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学术水平考核(包含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
“国优计划“考生的考核除以上内容外,还需对从教潜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 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 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分学科分专业进行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入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2)面试考核合格的申请者需要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n/tm),按要求填报我院的相关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将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按照“先申请先审核,先接收通知先录取”的原则及时处理申请,直至名额满额为止。
3)“国优计划”专项拟录取工作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
①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的情况下,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
②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为硕士推免研究生;
③ 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为硕士推免研究生。
七、信息公开公示
1. 依照教育部、重庆大学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 复试成绩在学院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申诉问题调查属实,将责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02521 张老师
八、其他事项
获得复试资格的学生请及时加入QQ群,群号将通过预报名系统站内信息通知。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细则由航空航天学院制定,对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102523 张老师
邮箱:1123390265@qq.com
欢迎各位优秀学子到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学习深造!
